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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租赁权(ทรัพย์อิงสิทธิ / sap-ing-sit)是什么?优缺点解析
物权租赁权(ทรัพย์อิงสิทธิ / sap-ing-sit)是对房产的一种已登记权利,由佛历2562年(2019年)《物权租赁权法》(พ.ร.บ.ทรัพย์อิงสิทธิ พ.ศ. 2562)设立。可以把它理解为一份像资产一样运作的30年租约:可以出售、留给继承人,也可以作为贷款担保。对外国买家而言,它填补了普通租赁留下的空白。
如何运作
只有登记的所有人才能设立物权租赁权,须在土地厅办理登记。如房产已抵押,须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土地厅签发物权租赁权证书(หนังสือรับรองทรัพย์อิงสิทธิ)一式两份,所有人和权利人各执一份。权利期限最长30年。该法没有自动续期:期限届满时,房产归还所有人,任何新的期限都需重新登记。
在期限内,所有人保留所有权,但未经权利人同意不得设立新的负担,也不得分割或合并土地。权利人可以使用房产,在法律和楼宇规定范围内进行改良,并可对该权利本身进行处分。
物权租赁权与普通租赁对比
| 普通登记租赁 | 物权租赁权 | |
|---|---|---|
| 权利性质 | 个人合同(债权) | 对房产的物权 |
| 最长期限 | 30年 | 30年 |
| 出售或转让 | 需业主同意 | 可以,通过登记 |
| 继承 | 通常在承租人去世时终止 | 由继承人继承 |
| 抵押 | 不可以 | 可以 |
| 转租 | 需业主同意 | 可以 |
| 证书 | 租约登记在地契上 | 单独的物权租赁权证书 |
| 适用对象 | 大多数房产 | 有地契的土地、其上建筑物、公寓单位 |
优点
- 可交易的资产:期满前即可出售。
- 继承人可继承剩余期限。
- 可用作贷款抵押品。
- 转租无需每次征得同意。
- 向外国人开放,不占公寓外籍配额。
缺点
- 最长30年后终止,没有自动续期。
- 随着剩余期限缩短,价值下降。
- 仅适用于有地契的土地、其上建筑物和公寓单位。
- 采用的项目很少,转售需求尚未经过检验。
- 登记费用和税费可能高于普通租赁。
费用
该法将设立权利的登记费上限定为20,000泰铢。据报道的其他费用还包括证书费、出售权利时约为申报价值2%的转让费、登记抵押的1%费用,以及可能涉及的印花税和所有人所得款项的税费。各方资料说法不一,请向土地厅或您的律师确认您这笔交易的确切数字。
适合哪些人
- 购买独栋房屋或别墅的外国买家,希望拥有可以出售或传承的权利,而不仅仅是个人租约。
- 外籍配额已满的公寓中的买家,希望以长期、可转让的权利替代永久产权。
- 业主,希望在不出售土地的情况下获得长期收入。
一些签证代理机构将300万泰铢及以上的已登记物权租赁权列为申请房产长居签证的途径之一。非公寓类途径的规则仍在明确中,请在依赖之前先行确认。
Kathy 的观点:对于想要独栋房屋的外国人来说,物权租赁权是泰国法律提供的最好工具之一,因为它把租约变成了真正的资产。但它仍然很新,提供它的卖家很少,而且30年的时钟照样会走完。请按您实际获得的年限定价,仔细核查产权和业主,并由您自己的律师起草和办理登记。
常见问题
泰国的物权租赁权(sap-ing-sit)是什么?
根据佛历2562年(2019年)《物权租赁权法》,对有地契的土地、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或公寓单位设立的已登记物权,期限最长30年。
外国人可以持有物权租赁权吗?
可以。该法没有国籍限制,也不计入公寓的外籍配额。
物权租赁权可以继承或出售吗?
可以。与普通租赁不同,它可以通过登记出售、继承、抵押和转租。
物权租赁权30年后可以续期吗?
不会自动续期。期限届满时,房产归还所有人。新的期限需要新的协议和登记。
关于佛历2562年《物权租赁权法》的一般性信息,核实于2026年10月;费用和实务可能有所不同。不构成法律建议;请咨询持牌泰国律师。